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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赔偿金个税缴税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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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赔偿金个税缴税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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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赔偿金,缴税,个税,计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时常发生经济赔偿个税缴税和计算的题目,根据我国相关的纳税划定,经济赔偿金个税是如何计算的,缴纳多少才能保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边的权益呢。

   小编为您预备了以下资料。

     一,经济补偿金个税缴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进免征个人所得税题目的通知》中划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进(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糊口津贴费和其他津贴用度),其收进在当地上年职工均匀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门,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题目的通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尺度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宣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匀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尺度按职工月均匀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因此,依据劳动合同法的划定,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尺度最高只能为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匀工资三倍,那么依据税务局的相关划定,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无须缴纳税费。

     这实在是理解错误,劳动者的月均匀工资只要在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匀工资三倍以内,计算是2.9倍也不受十二年的限制,也就是说劳动者可以拿超过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这超过的部门就有可能在当地上年职工均匀工资三倍数额以上,这部门仍是要纳税。

     二,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  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进征免个人所得税题目的通知》(财税157号)文件划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进,退职费,安顿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进(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糊口津贴费和其他津贴用度),其收进在当地上年职工均匀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门,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题目的通知》(国税发178号)的有关划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即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进,答应在一按期限内入行均匀。

   详细均匀办法: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进,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进,按照税法划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进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划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进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划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顿费收进,免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进,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通过上面资料,我们初步了解了经济补偿金个税的缴税和经济补偿金个税的计算题目。

   在了解了经济赔偿金个税缴税和计算的相关知识后是不是更加的清晰了呢,假如以后碰到与经济补偿金个税相关的题目应该能够处理,假如不能解决的,可以找的律师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