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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得收进需要留意得题目宁波海事海商律师海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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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得收进是对被执行人得收进采取得执行措施,合用于以金钱为内容得法律文书和被执行人为公民自己得执行。

    下面,法律快车民事诉讼法小编为您先容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得收进需要留意得题目。

      扣留被执行人得收进,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强制留置被执行人得收进,禁止其领取得执行措施。

    而提取被执行人得收进是指人民法院依法支取被执行人得收进,并转交给权利人得执行措施。

      人民法院在合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得收进这1执行措施时应留意下列题目:  第1,被执行人得收进,是指被执行人依法所得和依法应得得收进,包括工资,奖金,智力成果得使用报酬等。

      第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得收进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得通知书。

    有关单位必需协助执行,拒不协助执行得,可以按妨害民事诉讼得行为予以处理。

    此外,在有关单位擅自向被执行人及其他职员支付被执行人得收进得,人民法院可以责令该单位限期追归;逾期未追归得,应当裁定其在支付得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3,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得收进,必需以被执行人应当履行得义务范围为限。

      第4,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得收进时,应当保存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得家属得糊口必须用度。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得家属得必须得糊口用度,1般应以当地得人们维持最基本得糊口所需要得用度为参照尺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保护权利人得利益与兼顾被执行人得正当权益相结合得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