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性裁员的后续义务
《劳动合同法》划定了企业经济性裁员后的一个后续义务,即:用人单位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职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职员,并在平等前提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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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划定了企业经济性裁员后的一个后续义务,即:用人单位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职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职员,并在平等前提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