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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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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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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股权转让,程序,法律

     【为您推荐】安陆市律师大方县律师泗水县律师贞丰县律师从化市律师大邑县律师当涂县律师股权转让,顾名思义就是公司股东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他人,而这种转让属于有偿转让,同时也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的,让股权受让人代替股权人入而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的变更需要一定的流程才能完成转让,那么,股权转让法律程序有哪些?小编为您收拾整顿了一下内容: 股权转让法律程序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铺,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入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划定程序入行操纵。

     二,礼聘律师入行律师绝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入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分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分批准。

     五,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六,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入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入行评估。

     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入行验资。

     七,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

     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门)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划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八,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九,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十,由产权交易中央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十一,到各有关部分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股权转让需要提供材料一,出让方企业股权转让申请书及主管部分批复;二,股权转让合同书;三,出让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集体性质)或股东(董事会)决议;四,股权变动的公司股东(董事会)决议;五,原公司章程;六,验资讲演或评估讲演;七,出让方,受让方及股权变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八,授权委托书(转让双方)股权转让的法律题目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划定股权转让的前提,限制股东转让股权,其不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划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效力。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多个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应当按各矜持股比例受让。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前提。

     公司应当召开股东会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

     公司未及时召开股东会的,拟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分别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哀求其在确定的期限内答复。

     哀求答复的期限一般不应当少于30日。

     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

     4,(指定受让)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向非股东转让股权的,公司应当在股东会议结束之日或者哀求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指定异议股东购买拟转让的股权。

     5,公司指定购买30日内,异议股东应当与拟转让股权的股东签订协议,其价格前提不能协商一致时,当事人主张以评估方式确定股权价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向非股东转让股权,但公司在股东会议结束之日或者哀求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未指定受让股权,或者被指定受让的股东在公司指定30日内不与拟转让股权的股东签订协议的,拟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以向非股东转让股权。

     7,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者未向其他股东通报转让价格等主要前提而与非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或者与非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价格或者其他主要前提低于向其他股东告知的价格前提的,其他股东可以哀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

     前款股权转让合同被撤销之后,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其他股东可以主张以协商确定的价格或者评估确定的价格购买股权;经由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未向其他股东告知转让价格等主要前提,或者合同价格等主要前提低于告知的价格或者前提的,其他股东可以主张以该股权转让合同商定的价格等前提行使优先购买权。

     8,受让人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一年后,股东主张撤销前款股权转让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9,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主张优先购买部门股权,导致非股东因份额减少而抛却购买的,拟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以要求主张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受让全部拟转让股权,其拒尽受让全部股权的,视为抛却优先购买权。

     10,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哀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1,转让股权价款不足以补足出资,转让人又未继续补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或者债权人依照本划定第九条,第十条的划定哀求转让人补足出资或者在出资不足金额及利息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受让人以转让标的瑕疵或者受欺诈而主张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3,名义出资人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可以哀求名义出资人赔偿因股权被转让所造成的损失。

     14,实际出资人以其为实际权利人主张股权转让行为无效的,如不能证实受让人为非善意,人民法院应当驳归其诉讼哀求。

     15,因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产生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时不包括拟转让股权所属公司的,应当通知该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16,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其他股东主张购买权而产生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时不包括拟受让股权的非股东的,应当通知该非股东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17,股东转让国有股份的,应当对国有股权的价值入行评估,没有评估的不影响股份转让协议的效力。

     有关权利人主张增补评估并补足差价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由于须补足的差价款过高而主张撤销转让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8,当事人以股权转让导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一人而主张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9,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以干股或者技术股形式奖励治理职员或技术职员,并相应进步了公司注册资本,且资本金从资本公积金中列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效力。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门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假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平等前提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总之,股权的转让必需要走相应的法律保护,我国股权法轨制也正在不断完善,以确保能更好的更有晓得保护股权转让人和股权受让人的亲身利益,在一般的股权转让交易中,股权的转让不能违反公司的相关条例,否则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以上就是关于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详细内容,仅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