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程序怎么走
一,工伤认定
工伤不同于其他人身伤害。
工伤必需符正当定前提并经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因此,发生工伤后,依法入行工伤认定非常重要. 。
需要夸大的是,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分入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分办理。
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实,医疗诊断证实或者职业病诊断证实等材料。
劳动保障行政部分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完毕,经治疗终结或治疗伤情相对不乱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还应当入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糊口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
糊口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部门不能自理,大部门不能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支属。
申请人之间不分先后顺序。
受理机构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申请鉴定时应当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在60日内作出,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终极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一年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还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三,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
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是每个职工特别关心的题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划定,工伤职工应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造成残疾的,应享有一次性伤残津贴金,伤残补助,一次性工伤医疗津贴金,一次性伤残就业津贴金,糊口护理费,残疾辅助用具费等。
以上伤残待遇并不是每个工伤职工都全部享有,即使应当享有也不能一概而论,根据伤残程度不同,享有的尺度和获得的补偿数额也不同。
造成死亡的,应享有一次性工亡津贴金,丧葬津贴金和供养支属抚恤金。
鉴定费,交通费,营养费,根据详细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
不管采用哪种方式解决,都不应盲目往做,如自己不明白,可以咨询或礼聘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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